供用電管理制度
文章出處:http://hlpi.cn 作者:佚名
[文章內容簡介]:為了規(guī)范學院的供用電管理,,實現節(jié)能降耗,,保證供用電安全及暢通,特制定本制度,。
為了規(guī)范學院的供用電管理,,實現節(jié)能降耗,保證供用電安全及暢通,,特制定本制度,。
一,、學院后勤處是供用電的管理服務單位,負責學院的供電設備設施,、線路,、計量器具等的調配、管理,、維護和使用,。
二、為保障供電線路及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安全用電,,各用電部門,、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,嚴禁使用正常用電以外的大用電量設備或電器(電爐,、電熱器,、電開水器等),以防損傷電線路和設備,、引發(fā)火災,。
三、用電部門的用電負荷變更,、增容,,須提出申請,由后勤處進行技術審核論證,、報后勤主管院長批準后實施,。
四、臨時用電及施工用電,,須報后勤處批準并裝表計量,。
五、凡是在學院供電線路上用電者,,其供用電均由學院后勤處統(tǒng)一管理,、計量、考核,,并按規(guī)定標準收費,。如發(fā)現線路或計量器故障,及時向后勤處報修處理,,學院根據實際情況收取材料費,。
六、電工值班人員,,在做好正常維護整修工作的同時,,應認真堅持巡檢制度,按照規(guī)章和安全要求,,嚴格檢查供電范圍內的設備,、線路及用電情況,,及時清除不安全因素,制止違章用電,。
七,、在學院供電范圍內,凡是發(fā)生以下情形之一的,,根據有關規(guī)定和實際程度進行處罰:
1、人為損壞供電線路或設備造成嚴重后果的,,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,。
2、未經批準私拉亂接線路的,,責任人必須恢復原狀,,補交電費,并處以5O-1OO元的罰款,。
3,、私自使用禁用電器的,除了沒收違章電器外,,給予50—1OO元罰款,,責任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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